《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明确:“对批准招录聘用的文职人员,根据军队有关规定实行委任制或者聘用制。”
那么,委任制或聘用制到底有啥区别? 和公务员、事业编用人制度是否一样?
一、制度介绍
文职人员按照岗位性质分为管理类文职人员、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
管理类文职人员实行岗位职务层级与文员等级并行制度。担任领导职务的管理类文职人员的岗位职务层级,由高到低分为七个层级,即军队文职部级副职、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文员等级在军队文职局级以下设置,由高到低分为十二个等级,即一级文员至十二级文员。
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实行岗位职务层级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管理制度。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的岗位职务层级由高到低分为高职、中职、初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十三个等级,即专业技术一级至十三级。
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实行专业技能岗位等级管理制度,由高到低分为五个等级,即专业技能一级至五级;普通工岗位文职人员不分等级。
文职人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聘(任)期考核和专项考核。文职人员实行委任制和聘用制相结合的任用方式。管理类文职人员一般实行委任制(与公务员一致),专业技术类和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一般实行聘用制(与事业编一致)。
二、聘用制度
1、委任制
委任制是管理岗文职人员的聘用制度,不签合同,在不犯原则性错误的情况下可以干到退休。考生可以注意到,在军队人才网官网下载来的岗位表中,有些岗位后面会加上(几级文员),如助理员(九级文员)这样,就是我们常说的管理岗,即委任制。
2、聘用制
聘用制是以聘用合同的形式确定部队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部队用人单位的文职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
其所规定的“聘用制”是极其规范的一种成熟的用人制度,聘用合同管理办法是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全备案。
合同中的用人单位是指编制文职人员且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军队团级以上建制单位。合同里包含了工资、住房、保险、补助等各项规定,对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都做出了全方位的规定。
三、聘用制真的稳定吗
1.关于聘用制合同的期限
《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对新招录聘用的文职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至5年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年限。
文职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至5年,流动性强、专业技术和技能水平要求不高的岗位合同期限为1年至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首次订立合同的期限为5年。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可以根据任务需要确定合同期限。参照国家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结合军队文职人员职业特点,明确文职人员在军队工作满25年,或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规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可以订立聘用至退休的聘用合同。
2. 聘用制合同续聘
军队文职人员经过统一考试合格聘用,部队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3-5年聘用合同。根据《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续聘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自愿续聘;
②符合聘用条件;
③合同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一次为基本称职、其余均为称职以上并有一次以上为优秀;
④在期限内提出书面续聘申请,并完成审批流程。
聘用合同期满60日前,对聘期考核结果等次为合格的文职人员,用人单位拟与其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当书面征求其意见,文职人员书面提出续订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30日前与其续订聘用合同。
3. 聘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规定》明确:聘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和文职人员应当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出现用人单位变更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或者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出现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形的,聘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聘用合同。同时明确,出现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被修订或者废止,或者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聘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文职人员岗位专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及其职责要求等发生变动等情形的,应当变更聘用合同。
4. 聘用合同的解除
在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方面,区分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协商一致解聘、文职人员无过失时用人单位单方面预告解聘、文职人员有过失时用人单位单方面即时解聘、用人单位有过失时文职人员单方面即时解聘等4种方式,对聘用合同解除的情形条件作了明确。
在不得解除聘用合同方面,明确文职人员参加重大军事行动、承担国家和军队重大任务等期间,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文职人员出现患职业病,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性文职人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情形的,或者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本人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出现《规定》明确的本人有过失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即时解聘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军队文职人员的合同期满续聘并不是难题,部队培养人才也要付出时间和成本,不会轻易就辞退人才。
军队鼓励优秀的文职人员稳定、长期为军队服务。注意自我提升,保持良好的年度考核成绩,职业稳定性就有较好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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